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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事业法》及相关法律的关系处理
杨思斌
2014, 48 (12):
15-22.
DOI:
《慈善事业法》与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等多个法律部门发生关联。从法的形式看,与《慈善事业法》相关的立法有中央层级不同效力的法律规范和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从已有的具体内容看,有的可以且应当被《慈善事业法》所吸收,有的则需要废止或加以修改。《慈善事业法》与其他相关立法的关系,涉及立法权限的划分和法律体系的统一,关乎慈善事业立法的科学性和有效实施。慈善事业立法需要重点关注并妥善处理其与民事法律、《公益事业捐赠法》、《信托法》、《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关系,还需确立慈善服务等在立法中的合理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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