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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师益友绽新蕾 ——我与《教学与研究》的30年
郭飞
2013, 47 (3):
109-112.
DOI:
教育部主管、中国人民大学主办的综合性学术期刊,《教学与研究》杂志即将迎来60周年华诞。60年来,《教学与研究》杂志始终坚持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与研究服务的宗旨,既是高校广大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的良师益友,也是助推我国经济学教师和经济理论工作者研究中国经济重大问题的一个高端学术平台。
我于1978年开始承担高校政治经济学的教学工作。当时,国内文科学术刊物匮乏,直接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政治经济学、哲学、科学社会主义等专业教学与研究服务的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仅有《教学与研究》一种。每逢新的《教学与研究》杂志面世,系里各教研室的老师争相阅读,从中获取理论滋养和教学启迪。后来,从有利于工作出发,我长期订阅《教学与研究》杂志。我不仅是该杂志的一名忠实读者,还逐渐成为该杂志的一名作者,从而与该杂志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公开发表的第一篇科研论文,就是发表在《教学与研究》杂志上。1983年,蒋学模教授主编《政治经济学教材》第三版问世。该教材作为我国高校公共理论课中普遍使用的政治经济学教材,在社会上的影响很大。该教材重视对社会主义经济效益问题的阐发,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效益就是社会主义经济活动过程中劳动耗费与劳动成果的比较。该教材提出一个表现社会主义经济效益的基本公式:劳动成果-劳动耗费劳动耗费,并举例加以说明:一项经济活动,如果劳动成果为10元,劳动耗费为8元,则经济效益就是(10-8)/8=25%;如果劳动成果和劳动耗费都是8元,则经济效益就是(8-8)/8=0,表现为零效益;如果劳动成果为8元,劳动耗费为10元,则经济效益就是(8-10)/10=-20%,表现为负效益。
当时,我所在的高校就是使用这本教材。我发现该公式和举例存在明显的概念偏差,于是便与同事陈中杰副教授共同进行研究。我们认为,该公式和举例中的劳动耗费和劳动成果不是指使用价值形式,实际上是指价值形式。但从价值上看,则又存在着劳动耗费等于c+v+m、劳动成果的价值也等于c+v+m(即劳动耗费和劳动成果在价值量上相等),从而无法比较经济效益大小的问题。问题的症结,在于该教材没有把劳动耗费与成本区别开来。我们认为,将表现社会主义经济效益的公式改为劳动成果-成本成本较为妥帖。套用该教材的例子,如果一项经济活动的劳动成果为10元,成本为8元,则经济效益就是(10-8)/8=25%;如果劳动成果和成本都是8元,则经济效益就是0,表现为零效益;如果劳动成果为8元,成本为10元,则经济效益就是-25%,表现为负效益。在此基础上,我们提出应从使用价值和价值两方面来考察社会主义经济效益。从使用价值上考察,以劳动耗费与有用劳动成果的比较来表示;从价值上考察,以成本与有用劳动成果(社会必要劳动耗费)的比较来表示。综合起来,社会主义经济效益的基本涵义是劳动耗费、成本与有用劳动成果的比较。我们将上述观点撰写成《对一种社会主义经济效益公式的商榷》一文,并投至《教学与研究》杂志。不久,这篇文章便在《教学与研究》杂志1984年第2期上发表。我和陈中杰副教授倍受鼓舞,同系的其他老师也投来羡慕的目光。后来,蒋学模教授主编的《政治经济学教材》重新修订,将原第三版教材中的该公式和举例予以删除。
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的按劳分配成为我国经济学界探讨的一个热点问题。其中,商品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计量尺度成为经济理论研究的一个难点。围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计量尺度问题,当时较为流行的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是社会平均劳动时间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统一。对此,我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行研究,先后在《教学与研究》杂志上发表了两篇论文。当时,我已来到北京工作,在投稿和改稿的过程中结识了后来长期交往并给予我许多宝贵帮助的陈翔云女士。在第一篇论文《按劳分配的综合计量尺度》(载于《教学与研究》1989年第4期)中,我提出并论证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应采用综合计量尺度,即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内部,按劳分配的计量尺度应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平均劳动时间和企业平均劳动时间三者的有机统一;在集体所有制企业内部,按劳分配的计量尺度应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和企业平均劳动时间两者的有机统一。该文还明确提出和论证了企业平均劳动时间的概念,并将其纳入按劳分配的计量尺度。该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全文转载。在第二篇论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是按劳分配的计量尺度》(载于《教学与研究》1993年第1期)中,我部分地改变了原有的观点。我认为,决不能把制约按劳分配实现水平的社会主义企业外部的商品经济关系与社会主义企业内部的按劳分配原则混同起来,并分别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深入论证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能成为按劳分配的计量尺度。在此基础上,我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计量尺度,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内部是社会平均劳动时间与企业平均劳动时间的有机统一,在集体所有制企业内部则是企业平均劳动时间。这一观点,此前未见有其他学者提出过,并为我后来在《经济研究》杂志发表的论文《刍议按劳分配中的“劳”》奠定了理论基础。
搞活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是我国改革与发展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对此,我在较长时期内进行了重点研究。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撰写了《试论搞活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基本途径》一文,从转机建制、强化管理、科技进步、政企分开、配套改革、扶优汰劣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论述。该文投至《教学与研究》杂志,陈翔云女士审读后,与我进行了坦诚的交流。她既肯定了该文的主要优点,也指出了该文的一些不足。她特别提到,该文在科技进步这方面的论述缺乏力度,应进一步深入挖掘并提出具体路径。受到陈翔云女士的点拨和激励,我又做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在此基础上,我先将修改过的论文投至别的学术刊物发表;又将原文中科技进步这部分内容深化拓展为一篇新论文《略论我国企业技术改造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并投至另一份学术刊物上发表。这两篇论文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工业经济管理》全文转载。其中,后一篇论文中的主要观点(我国企业应尽快实现从重基建、轻技改向抓基建、重技改转变,从重引进、轻创新向抓引进、重创新转变,从轻开发、低转化向重开发、高转化转变,国有企业技改投资主体从国家为主向企业为主转变)经过改写,还以《企业技改亟待四个转变》为题在《经济日报》理论版上发表。
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质是物质利益的深刻调整。改革开放以来,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近些年来,我国个人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愈益突出,引起了整个社会的普遍关注。2008年末,我主持承担国家“十一五”“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子课题“开放型经济下我国个人收入分配问题研究”。2010年2月,我在《教学与研究》杂志上发表了《我国当前个人收入分配的主要问题与对策》一文。2011年12月,我和王飞教授在《教学与研究》杂志上发表了《中国低工资制度的阶段特征与中期对策》一文。这两篇论文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全文转载,并在经济学界产生了良好影响。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我和王飞教授提出的制定并实施中国居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的对策建议,与中共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到2020年要实现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这一量化目标基本契合。
我和王飞教授在该文中,针对“十二五”乃至更长时期改革与完善我国低工资制度问题较为系统地提出了五方面的对策建议。其中,我们明确提出制定并实施我国居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并进行了初步的论证。原文如下:
“抓紧制定并实施我国居民收入(在此指居民实际购买力或居民实际收入)十年倍增计划。目前,我国已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笔者建议,我国应制定居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2011—2020年)。实现我国居民收入十年翻一番,既是我国显著提高‘两个比重’(即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和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特别是大力提振居民消费能力的迫切需要,还是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迫切需要。笔者认为,实现我国居民收入十年倍增,既有必要性,也有可能性。我国‘十二五’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国内生产总值拟年均增长7%。我国今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9.6%,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将大大超过7%。考虑到我国‘十三五’时期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可能有所下降,假定我国‘十二五’、‘十三五’时期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速为7%,假定在此期间我国居民收入年均增速同为7%(在实施过程中,可假定‘十二五’时期居民收入年均增速为8%,‘十三五’时期居民收入年均增速为6%),即可基本达到居民收入十年翻一番的目标。当然,我国居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若能实行,并不等于我国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个人收入都是同步增加。应区分不同行业和不同群体,使广大农民和城镇农民工等低收入群体以及低收入行业职工的收入以更快的速度增长。”(《教学与研究》,2011年第12期第34页)
在撰写该文之前直至该文发表,我和王飞教授在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和内部研究资料中,未见有别人(或单位)提出过相同或类似的对策建议。该文发表后,我迅速将刊发该文的《教学与研究》(2011年第12期)快递给国家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负责同志,供他们在制定我国个人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过程中研究与参考。我与该负责同志原本并不认识。2010年,我和王飞教授曾在另一权威杂志上发表了《中国个人收入分配改革:成就、问题与对策》一文。该文被《人民日报》理论版摘发了要点,也引起了该负责同志的重视。他指示该部门相关人员研读了我们的论文,并写了评语。随后,他又与我进行联系和交流,并受聘兼任我负责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的学术指导,还参加了我们研究中心的揭牌仪式。2012年3月2日,我在《中国教育报》理论版上发表《我国个人收入分配怎样改?》一文,重申了这一对策建议。该文发表后,迅即被一些媒体和网站转载。中共十八大召开后,许多网络与媒体热议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十年翻一番这一话题,但未见有文章披露这一量化目标的形成过程,也未见有学者或部门声称他们是该量化目标的始作俑者。我和王飞教授提出的这一对策建议,与中共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相关量化目标基本相似:(1)遵循“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的基本原则相同;(2)我国居民收入十年(2011—2020)翻一番的基本提法相同;(3)在量化计算中剔除消费价格上涨因素也相同。我们发表的论文中明确提出居民收入是指居民实际收入,这表明须剔除消费价格上涨因素;中共十八大报告中虽未明确提出居民收入是指居民实际收入,但在《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所载的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对此问题的权威解读中,可以看出十八大报告相关提法的本意也是剔除消费价格上涨因素。当然,我们的提法与中共十八大报告中的相关提法也有一定的区别:(1)中共十八大报告中使用了“城乡”和“人均”的概念,这种表述更为细腻,并且引入了2011—2020年这十年中人口的增量因素,从而对2020年我国城乡居民实际收入应达到的总量指标要求更高;(2)按照中共十八大报告中的相关提法测算,2011—2020年,我国经济年均增速和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年均增速是7.17%(或者7.2%),而不是我们论文中预计的7%。中共十八大报告“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智慧的结晶”。无论是我们提出的对策建议与中共十八大报告中的相关提法不谋而合,还是我们提出的对策建议曾对中共十八大报告中相关提法起到了某种积极作用,我们都非常高兴。为了将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们既要加强理论创新,也要尽力在能够转化为正能量的对策创新方面做出自己的贡献。
经历60年的风云变幻,《教学与研究》杂志越办越好,我认为至少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该杂志始终高扬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旗帜。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该杂志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征途上发挥着理论引领的重要作用。无论是在国内外社会主义事业凯歌行进的年代,还是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处于低潮,误解、贬低乃至反对马克思主义的杂音、噪音和邪音甚嚣尘上之际,该杂志始终高擎坚持与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火炬。该杂志的主编和编辑虽有调整,但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念坚守,对办好马克思主义权威理论刊物的事业追求,却始终没有丝毫改变。与时俱进而不偏离正确轨道,海纳百川则更显理论本色。该杂志体现的这种对马克思主义高度的理论自觉与理论自信,使我们这些从事不同学科、不同层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与研究工作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受到极大鼓舞。大家逐渐形成一种共识:《教学与研究》杂志是我国弘扬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理论阵地,是坚持与践行马克思主义的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以及学习马克思主义的青年学生共有的精神家园。二是,该杂志主编和编辑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实事求是、敢于担当的正确态度。在对稿件实行匿名评审制度之前,《教学与研究》杂志刊发文章主要依靠编辑与主编把关。长期以来,该杂志推出大量精品力作,与其主编和编辑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辨识能力密切相关。使我深有感触的是,该杂志编辑和主编直面现实,敢于发表有棱角的文章。以前述我撰写并发表的《我国当前个人收入分配的主要问题与对策》一文为例。该文将我国个人收入分配存在的主要问题概括为:权力寻租较为猖獗,黑色收入屡打不绝;部分垄断性行业不合理的高收入问题相当突出;利润侵蚀工资,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占比过低;个人收入差距持续显著扩大,全国的基尼系数逼近(或进入)危险区,部分社会成员贫富悬殊。该文引用相关数据和典型案例对上述四个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有些提法相当尖锐。该文还针对当时我国在广东、上海等五省(市)进行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改革试点中的某些做法提出了不同意见。2009年11月,该文的压缩稿曾提交中国经济规律研究会第十九届年会上交流。当时,有一位知名教授在与我交谈中认为该文“切中时弊”,“有学者的风骨”。然而,他又不无担心地问我:这样棱角鲜明、语言犀利的文章,学术刊物敢发表吗?我当即表示:要找敢发表的学术刊物。后来,我将该文投至《教学与研究》杂志。经陈翔云女士和主编审阅后,该文很快就在该杂志上发表。三是,该杂志拥有较为庞大的高素质的作者群。长期以来,《教学与研究》杂志凭借其准确的办刊定位和享誉中外的名牌效应,拥有一大批高素质的作者。在经济学界,既有卫兴华、胡钧等在国内外有广泛影响的老一辈经济学家,也有程恩富、顾海良、白暴力、张雷声、张宇、孟捷等著名的中年经济学家,还有一些勇于创新、脱颖而出的经济学新秀。高素质的作者群与该杂志的办刊质量形成了一种良性互动关系,而其中的桥梁与纽带就是该杂志的主编、编辑及全体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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