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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八”后日本帝国主义对我东北经济的疯狂掠夺(续)
朱绍文
1991, (3):
67-70.
DOI:
从1932年建立伪满傀儡政权起,到1936年底止,日本帝国主义在我东北成立了伪满中央银行,建立了以伪满币为统一货币的体系,为进一步进行掠夺创造了条件。与此同时,它在各个产业部门,采取了特殊的统制形态,即所谓“特殊公司”和“准特殊公司”。所谓“特殊公司”,是日本垄断资本与日本军部相勾结的一种垄断经营形态,它垄断了属于国防方面和公益性的重要产业,大都根据特定的公司法,或者根据日满之间的条约规定而设立。至于所谓“准特殊公司”,则是根据“重要产业统制法”请求政府批准而设立,其机能与特殊公司相同,所以叫做“准特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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