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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中的“二重性”学说探论
刘召峰
2012, 47 (1):
19-25.
DOI: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了两种“二重性”:一种是“与生俱来的二重性”,另一种是“历史地获得的二重性”。“劳动的二重性”属于第一种,商品和资本的“二重性”则属于第二种,前者不能充足地说明后者,对后者的透彻说明须借助拜物教批判理论。劳动二重性学说,只是马克思的“二重性”学说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马克思的“二重性”学说的精义在于揭示“物”的“社会形式”是如何“历史地获得和叠加”的。马克思的“二重性”学说与“从抽象上升为具体”的方法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从“抽象”上升为“具体”的叙述逻辑的任务在于,理论地再现“物”“历史地获得和叠加”一定的“社会形式”,从而获得其“二重性”这一历史过程。把马克思从“抽象”到“具体”的“上升”逻辑“偷换”为从“具体”到“抽象”的“下降”逻辑,是一种有害的理论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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