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平台作为新型生产组织形式,其形成需要具备创意、资本和技术三大条件,牵涉创意所有者和资本所有者两大主体。从数字平台的发起、运行到成熟与垄断阶段,数字平台的创意所有者“创始人”同资本所有者的关系经历了一系列的演化过程。由数字平台发起之初的创意所有者和资本所有者之间的博弈制衡关系,演变到“创意劳动对风险投资资本的驾驭关系”;伴随数字平台的成熟与垄断,演变到“平台资本与风险投资资本”的关系,创意劳动被资本俘获演化为平台资本,形成资本与资本共同分割剩余价值的关系。数字平台创始人与资本所有者关系演化的本质,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种扬弃;“创意劳动”演变成平台资本并没有改变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分工、技术与组织互动是推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演化的终极力量。我们可以通过政策干预规范数字平台资本行为,强化数字平台上的劳动者主权;利用数字平台组织控制模式的优势,引导数字平台进行创新性的资源配置;在数字经济中应更加重视劳动者的活劳动和创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