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自然观的生态正义意蕴内涵着社会正义的思想,它是一个总体性的思想概念。从本体论维度,马克思自然观强调在对象性活动中把握生态正义;从价值论维度,突出在人和自然的共生中实现生态正义;从历史观维度,明确人类对待自然的正义行为取决于特定的社会关系。马克思实践的生态正义具有主体能动性、对象客观性和社会历史性的多维规定。习近平的“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思想主张人与自然在人类实践活动基础上的辩证统一,重新阐释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视域下的生态正义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基本理念,强调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障生态环境,彰显了生态正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契合和互动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