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集体谈判是现代西方国家普遍采用的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安排。集体谈判能否为管理方所接受,并作为决定就业条件和待遇的主要方式,取决于两种不同的价值判断体系即一元论和多元论。集体谈判可以在全国范围展开,也可以在行业、地区、企业级别进行,可以是多雇主的谈判,也可以是单一雇主的谈判。在越来越强调不同企业雇佣关系和人力资源管理独特性的背景下,现代西方国家集体谈判制度正呈现为一种日益分散化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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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延园. 集体谈判:现代西方国家调整劳动关系的制度安排[J]. 《教学与研究》, 2004, (4): 82-87.
CHENG Yan-yuan. Group Negotiation: An Institutional Approach to Adjusting Contemporary Employment Relation in the West[J]. Teaching and Research, 2004, (4): 8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