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代唯物主义对“物质”概念的理解存在两条路径,其一是“机械唯物主义”路径,以霍布斯、笛卡尔哲学为主要代表,影响及于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其二是“感性唯物主义”路径,以培根、费尔巴哈哲学为主要代表。马克思的“物质”概念主要源自于“感性唯物主义”的“感性物质”思想,并在继承黑格尔辩证法的基础上获得辩证本性。马克思内含“感性”与“辩证法”双重原则的“物质”概念由于自身的辩证法而同时具有“感性存在”与“形式定在”二重结构,其中,“形式定在”内生于“感性存在”。这一“物质”概念思想是马克思把握“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对象、创立历史唯物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根本所在。列宁继承了马克思的“物质”概念思想,只有把列宁的“物质”定义与《哲学笔记》中的辩证唯物主义思想结合起来,才能全面把握列宁“物质”概念及其与马克思“物质”概念的统一性、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