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护的责任作为一种规范在国际社会中逐渐达成共识。在全球各行为体开始关注规范性外交的背景下,“保护的责任”被纳入到规范性外交框架中,规范性外交主体由此获得相关话语权,进而影响其他国际行为体,实现其目标。规范性外交有两种表现形式,其一是国际行为体为实现其规范目标而进行的外交活动;其二是国际行为体为实现其外交目标而进行的规范性外交。通过梳理“保护的责任”的发展历程,显示出该规范已经在国际社会得到不同程度的接受与认可。考虑到规范主导国家的地位作用,国际社会主要力量对“保护的责任”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这就为各行为体将“保护的责任”这一规范纳入到规范性外交的框架提供了可能性。在规范性外交框架下,主要全球行为体,包括欧盟、美国及新兴国家群体,对“保护的责任”这一规范的理解与实践也在影响着这一规范本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