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客观世界是一个复杂的矛盾的总体。各种事物和现象的发展变化,除了它本身所固有的规律以外,同时,在发展变化的过程中也呈显出自身所固有的属性、特性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关系。而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特性和关系的反映就是人们认识中的逻辑范畴。人们认识客观事物,主要的除了认识其规律以外,还必须把握它的各个方面、侧面,它的属性、联系和关系。这样,才能把握事物的发展全貌。因此,在认识运动和逻辑思维中,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就必须判明规律和范畴各自的特点及其共同点,判明两者的相互关系。本文除了主要是论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规律同基本范畴的相互关系外,也将涉及到一般规律与范畴的关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