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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0257-2826  CN 11-1454/G4

《教学与研究》 ›› 1956, Vol. ›› Issue (12): 55-56.D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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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报酬的性质问题——和黄汉强、黄炘昌二同志的商榷

陈秋梅   

  • 出版日期:1956-12-20 发布日期:2012-02-28

  • Online:1956-12-20 Published:2012-02-28

摘要: 在仔细研究了黄汉强,黄炘昌二位同志的文章之后,我们认为有必要就其中的几个问题作一个简要的答复。首先,对于初级社的整个分配关系的理解,我们和这两位同志是有分歧之点的。他们认为:初级社是贫、中农的集体组织,因而,它的整个分配制度就反映了两重的关系:一方面是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另方面是中农与贫农的关系。我们觉得,这种说法过于一般了,因为无论是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或中农与贫农的关系,都不足以表明初级社的分配关系的特点。说初级社的分配制度反映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这当然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但必须进一步分析一下,这是什么样的个人和什么样的集体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