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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0257-2826  CN 11-1454/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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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马克思的剥削理论过时了吗? ——评奈格里和哈特基于“共同性”的剥削理论
    周晓, 王峰明
    教学与研究    2024, 58 (9): 31-42.  
    摘要9)      PDF (10034KB)(6)    收藏
    奈格里和哈特以后工业时代劳动范式从物质劳动向“非物质劳动”或“生命政治生产”的转换为由,对马克思基于物质生产的剥削理论提出质疑和批评。他们认为,一方面,资本剥削的对象不再是剩余价值,而是所谓的“共同性”;另一方面,受资本剥削的主体不再是工人阶级,而是所谓的“诸众”。就前一方面而言,他们虽然论述了在新兴的数字技术条件下资本剥削的新变化、新特点,但不仅混淆了原始积累中(对自然资源和公共财产)的“剥夺”和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剥削”,而且混淆了本质层面商品(如城市建筑物)价值的一元决定和现象层面价格的多元决定。就后一方面而言,由于剥削关系在本质上是一种经济关系和生产关系,所以他们所论述的资本剥削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新变化、新特点,并未形成对马克思剥削理论的否定和解构;他们所罗列的所谓诸众的具体形象,都不过是对工人阶级的生产和生活状况的描述,因而并未形成对马克思工人阶级范畴的否定和解构。无论是“诸众”还是“共同性”,由于在内涵上模糊不清、在外延上过于宽泛,所以它们与其说是揭示本质和规律的科学概念,毋宁说是流于现象性描述的日常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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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在“经济”与“其他”之间
    ——吉登斯《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批判》之批判*
    王峰明
    《教学与研究》    2015, 49 (8): 31-39.  
    摘要1399)      PDF (6640KB)(1351)    收藏
    在历史唯物主义视阈中,确认生产力和经济的决定性和首要性,并不意味着排斥和否定政治和文化等其他非经济因素的重要作用。这是两个处于不同层面、具有不同性质的问题。前者处于本质抽象层面,是对社会历史一般本质和规律的概括;后者则处于现象具体层面,是对社会历史本质和规律的表现形式和实现方式的描述。在前一层面,生产力和经济的发展具有必然性,呈现为一种总的趋势和平均数;在后一层面,它们则既可以是“发展”的,也可以是“不发展”和停滞的,呈现出种种不同的局部特征和个别态势。马克思的这一观点始终是一致的,并不存在吉登斯所说的不同文本之间的断裂和前后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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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意义
    ——以政治经济学的价值理论为例
    王峰明
    《教学与研究》    2012, 47 (1): 12-18.  
    摘要2547)      PDF (1229KB)(1705)    收藏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个彼此交融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从商品价值理论来看,交换价值是马克思经济思想与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分岔点,后者由此出发走向表层的价格分析和价格建模,而马克思则走向深处的价值阐释,多层次多方面地揭示和展现了商品价值的本质规定,从而创立了科学形态的劳动价值论。在此过程中,历史唯物主义的“唯物”原则、“历史”原则和“价值”原则发挥了重要的哲学方法论作用,也成为进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大厦的不二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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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商业雇佣工人是剥削者吗?——对一种理论观点的回应
    牛变秀, 王峰明
    《教学与研究》    2010, (11): 63-69.  
    摘要1243)      PDF (338KB)(1609)    收藏
    在马克思那里,商业劳动指的是,在流通领域中由物质生产的社会形式所决定,为完成商品形态或价值形式的转化而进行的劳动。商业劳动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商业工人的收入是对产业工人所创造的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分割。但并不能由此就认为,商业雇佣工人同资本家一样,与产业工人构成一种剥削与被剥削的经济关系。因为,商业劳动的职能在于实现商品的价值,即完成从商品到货币的转化。作为社会劳动分工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们有利于社会总劳动的节约,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因而是一种必要的和必需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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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生产力范畴的历史唯物主义提升——马克思生产力理论历史嬗演的“经济学—哲学”考察之二
    王峰明
    《教学与研究》    2009, (6): 27-33.  
    摘要1235)      PDF (2300KB)(1702)    收藏
    在马克思生产力范畴和理论的历史嬗变中,《德意志意识形态》和《致安年科夫的信》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受英法社会主义经济学家思想的激发,马克思不仅赋予生产力以全新的思想内涵,而且由此出发,对人、社会存在和历史发展的本质和规律作了历史唯物主义的阐释,从而彻底翻转了旧哲学历史观的认识原则和理论逻辑。然而,作为一种"思维抽象",虽然已不再像《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评李斯特》中那样,仅仅停留于"感性具体"的表面的直观,但也尚未达到对生产力在现实社会中特别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具体的历史的发展的理解和把握。实现向"思维具体"转变的任务是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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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经济范畴规定性的哲学辨析
    王峰明
    《教学与研究》    2006, (7): 35-40.  
    摘要1045)      PDF (2242KB)(1608)    收藏
    本文认为(1)在马克思那里,“经济范畴”是一种“形式规定”。“形式规定”是作为社会生产关系和经济关系的“本质规定”借助于具有一定“物质规定”的物质载体而获得的规定性。(2)由于本质关系和本质规定采取了“物质的”存在形式,显现为种种“物象”,每一种存在形式和形式规定对本质关系和本质规定都会产生一种“遮蔽”甚至是“颠倒”作用。(3)如果不注意把“物质规定”和“本质规定”正确地区分开来,就会将经济范畴的本质规定归结为它的自然的物质存在和物质规定,产生种种“拜物教”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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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超越货币本质“一般论”与“特殊论”的对立——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一个变化的质疑
    王峰明, 牛变秀
    《教学与研究》    2004, (11): 84-88.  
    摘要1085)      PDF (1746KB)(1572)    收藏
    货币商品作为一般等价物,既具有“一般性”规定,又具有“特殊性”规定,是“一般”和“特殊”的辩证统一。同时,货币商品还具有超越“一般等价物”的“特殊性”规定,这就是货币商品自身的“物理-自然”属性与商品价值的“经济-社会”属性的内在契合。不仅如此,我们还应在人类劳动的社会性或无差别性的“化身”,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和联系的“方式”等更高层面理解货币商品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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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本体论”释义:人的生存根据问题
    王峰明
    《教学与研究》    2001, (3): 23-30.  
    摘要1143)      PDF (2477KB)(1652)    收藏
    弄清本体论问题对于完整而准确地理解和把握马克思哲学的本体理论具有前提性意义。学界有关本体论的不同理解,是因为混淆了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即“本体论问题本身”和不同哲学家或流派“对本体论问题按不同思路和方法所作的不同解答”.本体论问题表征着人对自身生存根据或矛盾的逻辑自觉和文化反省。在把握了人和对象世界之间在事实和价值两个向度上的统一性问题之后,还有更高层面即真理和价值、规律性和目的性之间的统一性问题需要进行哲学的反思和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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