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与研究 ›› 2023, Vol. 57 ›› Issue (5): 38-49.
摘要: 地方人大常委会党组是地方党委在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设立的领导机构,发端于1979年地方人大设立人大常委会作为常设机关之际。设立地方人大常委会党组,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和社会中心力量的内在要求,破解了党既要领导国家政权机关但又不能代替国家政权机关的困境,实现了党的领导与执政的有机统一。地方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作用的充分发挥,有赖于党组会议机制、请示报告机制、沟通协调机制以及团结联系机制的有效运行。新时代提高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要全面认识并把握人大常委会党组的价值及意义,不断推进人大常委会党组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