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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0257-2826  CN 11-1454/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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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维护与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必须要有社会主义法制
    曾宪义
    《教学与研究》    1990, (1): 39-41.  
    摘要1011)      PDF(pc) (467KB)(1556)    收藏
    自十月革命以来,社会主义法制对于维护与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起到了重要作用,也有过严重失误和沉痛教训。中国共产党科学地总结社会主义的实践经验,明确提出,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必须要有社会主义法制。但是,近年来,那些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的“精英”们,片面鼓吹西方民主,搞乱了人们特别是青年的思想,在这次政治风波中,他们更是以“民主至上”、“宪法至上”为幌子,肆意践踏社会主义法律秩序,妄图破坏、颠覆社会主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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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五四”运动时期争取民主与法制的斗争
    张晋藩, 曾宪义
    《教学与研究》    1979, (3): 9-17.  
    摘要1102)      PDF(pc) (1642KB)(1732)    收藏
    一九一九年爆发的伟大的“五四”运动迄今已经整整六十年了。六十年来,中国发生了沧桑巨变,当年革命先驱者为之奋斗、流血牺牲的理想,已经变成了现实。抚今追昔,不禁使人油然而生“天翻地覆慨而慷”之感。“五四”运动时期,争取民主与法制是整个斗争的一项重要内容,学习和总结这方面的历史经验,加快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完善过程,是走在新长征道路上的中国人民的一个重要课题。列宁曾经指出:“良主是一种国家形式,一种国家形态”。因此,争取民主归根结底就是争取民主的国家制度。中国自十九世纪末叶“洋务新政”破产时起,一些进步的官吏、士大夫目睹国家的坎坷遭际,逐渐由泛论兴办西学,变法致强,转向建立议院,改革君主专制政体。但囿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他们对资产阶级民主的认识是肤浅的、模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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