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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资产阶级国家法”教学中所存在的旧法观点和修正主义的初步检查
黄杰, 张克敬, 张正钊
《教学与研究》
1958, (4):
11-13.
在讲授资产阶级国家法这门课程时,教师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徹底地揭露和批判资产阶级国家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阶级本质,揭露和批判资本主义制度的反动性和腐朽性,论证资本主义制度的必然死亡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胜利。但是有个别同志在讲授这门课程时却远远地离开了这一基本要求,在教学中有意无意地散布了资产阶级的旧法观点和修正主义观点。这种情况所造成的危害是严重的。这次为了进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我们进行了初步的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如从检查一位同志的教学工作中,就发现了大量的旧法观点和修正主义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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