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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0257-2826  CN 11-1454/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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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真理能有阶级性吗?
    吴家麟
    《教学与研究》    1980, (2): 59-64.  
    摘要1151)      PDF(pc) (1160KB)(1852)    收藏
    关于真理有没有阶级性的问题,不外有三种看法:第一种认为一切真理都有阶级性;第二种认为有的真理(指一般社会科学的真理)有阶级性,有的真理(指自然科学以及语言学、逻辑学等真理)没有阶级性;第三种认为一切真理都没有阶级性。我是持第三种看法的,我认为:真理是没有、也不可能有什么阶级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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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关于批判资产阶级宪法的一些问题——评钱端升、楼邦彦著:“资产阶级宪法的反动本质”
    吴家麟
    《教学与研究》    1956, (11): 51-55.  
    摘要1143)      PDF(pc) (1218KB)(1520)    收藏
    钱端升、楼邦彦两位同志合著的“资产阶级宪法的反动本质”一书,已在1956年7月由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了。这本书的篇幅虽然不多,但却此较全面和集中地对资产阶级宪法的本质和基本内容进行了分析和批判。在我国目前法学参考书籍出版的还不多的情况下,这本书的出版是值得欢迎的。我在这篇文章里不准备全面地论述这本书的优缺点,而仅仅把个人读了这本书以后所发生的几个问题提出来,并阐明个人对这些问题的粗浅看法,错误的地方,请本书作者和其他同志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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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战斗旗帜——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憲法的诞生
    吴家麟
    《教学与研究》    1954, (9): 6-8.  
    摘要1067)      PDF(pc) (438KB)(1424)    收藏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代表着全中國六萬萬人民的共同意志,在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日,莊嚴地一致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人民民主的憲法,是屬於社會主義類型的憲法,它和任何資產階級國家的憲法有着根本的、原則的差別。我們國家現實的政治狀况和經濟狀况决定了我國憲法是屬於社會主義類型的憲法,而不是屬於資本主義類型的憲法。因為在我們新民主主義社會中,社會主義因素不論在政治上和經濟上都是屬於領導地位的。首先,我們國家的階級本質决定了我國憲法的階級本質。因為憲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集中表现,也就是國家意志的集中表现,憲法和國家是不可分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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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迎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
    吴家麟
    《教学与研究》    1954, (8): 3-6.  
    摘要1169)      PDF(pc) (984KB)(1563)    收藏
    一九五四年八月十一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了‘关於召開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国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决議’,决定在一九五四年九月十五日召开第一屆全国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全国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召開,是我国六億人民政治生活中一件具有偉大历史意義的事件,它標誌着我国人民民主制度進一步完備和鞏固,也說明作為我國人民主權最高承担者的我国最高國家權力机关已经勝利地建立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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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吴家麟
    《教学与研究》    1954, (7): 15-19.  
    摘要1519)      PDF(pc) (1555KB)(1525)    收藏
    一中華人民共和国憲法草案莊嚴地宣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偉大權利和神聖義務。憲法草案所規定的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充分地表現出我們的人民民主制度的優越性,體現了中國人民在国家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毛澤東同志在‘論聯合政府’中教導我們说:‘自由是人民爭來的,不是什么人恩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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