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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和农业生产的增长
镜冰
《教学与研究》
1964, (1):
37-38.
我国在1949年全国解放以后,在农村全面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到1952年底,除个别少数民族地区外,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改变了旧的土地关系。土改以前,占农村人口不到10%的地主和富农,占有全部耕地70%以上;90%的雇农、贫农和中农,却占不到全部耕地的30%。土改以后,3亿多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无偿地获得了7亿亩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每年免除了向地主缴纳700亿斤粮食的地租。贫、中农占有全部可耕地90%以上,原来的地主、富农的土地占有量则降为全部可耕地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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